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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平成60平 飽受詬病的公攤何時取消?
來源:樂居買房2022-08-26 10:39:00
摘要
取消公攤?cè)沃氐肋h,那些反對者會以取消后房價會大漲作為理由,以此阻礙相關法規(guī)的制定。但不取消公攤面積,房價該漲的時候難道就不漲了嗎?

公攤和預售,可以并稱為中國房地產(chǎn)行業(yè)的兩片烏云,籠罩在購房者頭上遲遲不能消散。

用個不太恰當?shù)谋扔鳎A售屬于積雨云,矛盾不斷在其中累積,指不定哪一天突然下成瓢潑大雨;而公攤是雷陣雨,時不時下一陣,淋濕幾個不打傘的買房人。

但可悲的是,目前的形勢下,購房者面臨的是無傘可打的尷尬局面。

01

本以為買了房能裝下我的夢想

沒想到一公攤,只裝了一半

青島的李女士,18年花了120萬買了房,購房合同上寫的是110平,公攤31.8%。結果到了收房的時候,一看實際面積才61平左右。

進門就是超厚的墻壁,逼仄的空間,主臥甚至放不下一張雙人床,而像這樣的臥室還有3間。

后來李女士請驗房師仔細算了一下,實際的公攤面積達到了46%,也就是說有將近一半的錢,都花在了看不見摸不著的公攤上。

這讓李女士很不滿,但從開發(fā)商那里得到的答復是,誤差主要體現(xiàn)在墻壁上了,外墻的一半厚度都計入到了公攤面積里。

李女士望著將近1米的墻壁陷入了沉思,心里想買房的時候也沒告訴我這墻這么厚??!

其實這就是開發(fā)商賣房時故意混淆了公攤、公攤率、套內(nèi)建筑面積等等專業(yè)術語,把本來就一知半解的購房者繞暈,讓你稀里糊涂簽了合同,等收房就傻眼了。

像李女士這種情況,木已成舟,總不能把墻砸了吧,只能從費用上向開發(fā)商申訴,但房子卻沒法改造了。

更關鍵的是,取暖費、物業(yè)費等等費用,是需要計算公攤面積的,也就是說,李女士還要為多出來的這些公攤每個月再交一筆錢,即使她自己根本用不到。

有許多網(wǎng)友在新聞下評論,也表示自己遇到了各種公攤問題,這一現(xiàn)象已經(jīng)非常普遍了。

而公攤面積之所以亂象叢生,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公攤面積的操作太靈活,而且缺乏必要的監(jiān)管。

02

公攤亂象幾時休

公攤最早是從香港傳入內(nèi)地的,按照我國在1995年和2001年分別出臺的兩條有關公攤面積的規(guī)則和管理辦法的內(nèi)容,公攤面積已經(jīng)有了一個明確的劃分,開發(fā)商只要按照規(guī)定操作,按理說是不會出現(xiàn)貨不對板的問題。

但只要有30%的利益,開發(fā)商就會鋌而走險。由于公攤面積在樓房建成后無法準確測量,真正的公攤面積,只有開發(fā)商知道。而購房者想要獲取信息,也只有開發(fā)商口徑這一條來源。

這其中就滋生出大量可以操作的空間,比如上文李女士遇到的情況,開發(fā)商就通過混淆概念來忽悠購房者。另外,隱瞞、欺詐、逃避不解決問題等等手段,開發(fā)商玩的比孫子兵法還溜。

但話說回來,在信息極其不對等的情況下,購房者根本沒法做到未雨綢繆,就算是實地看房了,也沒法自己帶卷尺從電梯間量到樓梯間,況且還有無法測量的預埋管道、小區(qū)綠地等等位置。

而更為關鍵的是,地方政府監(jiān)管的缺失,無疑又助長了公攤亂象的火苗。新華社半月談曾在今年早些時候發(fā)表過一篇評論文章,稱公攤面積背后利益空間巨大。

公攤被挪作商用,本應屬于業(yè)主的公共收益不知去向;公攤面積對應的裝修費、物業(yè)費等易被重復征收……這些問題不僅加劇了社會矛盾,更令購房者心寒。

所以,針對公攤亂象,最好的解決方案只有取消這一條路。

但何時取消,怎么取消,仍是這條路上的兩座大山。

03

公攤面積能否取消

今年全國兩會上,政協(xié)委員洪洋提出要取消公攤,他說公攤面積缺乏法律依據(jù)和制度約束,可將實際的公攤面積成本核算到使用面積中。

實際上,公攤面積是客觀存在的,而應該取消的是目前對公攤面積的計價方式。

現(xiàn)行的建筑面積計價法,將公攤面積與套內(nèi)面積分開計算,就會給購房者一種花錢買了不屬于我的面積的不適感。

當公攤面積不再作為建筑面積的一部分單獨計算時,購房者在買房時只需要付套內(nèi)面積的房款,而公攤面積的費用則分攤到套內(nèi)面積中,這也會導致房屋的單價有所上升。

但換個角度想,購房者想要的無非是一分錢一分貨。在買房子成開盲盒的時代,不要期房,不要公攤,不都是為了能夠讓自己的錢花在對的地方嗎?購房者不怕房價高,就怕錢花不明白。

那目前是取消公攤的好時候嗎?這個問題其實跟取消預售制一樣,在目前房地產(chǎn)下行壓力巨大,開發(fā)商普遍入不敷出的情況下,貿(mào)然取消可能會加重壓力,造成市場動蕩,更不利于購房者。

但從長期來看,取消公攤面積是必然的,但公攤部分的費用是不可能取消的,只會以另一種方式體現(xiàn)到房價中。

在這一方面,不如先借鑒一下香港。2013年,香港開始實施“一手住宅物業(yè)銷售條例”,規(guī)定賣房促銷一手住宅物業(yè)的廣告內(nèi),只能以實用面積表達物業(yè)面積。同時禁止作出房子的“失實陳述”。

如果違規(guī),不僅要罰款,還有可能面臨3-7年的監(jiān)禁。

這一措施明確了購房者支付房款時,是按照實用面積計價的,自此香港徹底告別公攤。中國內(nèi)地成為世界上唯一還在執(zhí)行公攤面積的地區(qū),直至現(xiàn)在。

取消公攤?cè)沃氐肋h,那些反對者會以取消后房價會大漲作為理由,以此阻礙相關法規(guī)的制定。但不取消公攤面積,房價該漲的時候難道就不漲了嗎?

公攤面積也是樓市調(diào)控中必不可少的一環(huán),我們必須相信不合理的地方總有一天需要改正,而改正后的結果,也需要更強有力的手段來平衡。

至少不要再像爛尾樓一樣,讓購房者來承擔所有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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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盤點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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